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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通知公告 动科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导师:

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招生资源优化配置、激励导师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的基本要求

1. 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近3年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3. 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研究生管理的规定,且正在指导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指2024年9月在校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含延期毕业学生)总数不超过15名。

4. 业务素质精湛,具备履行导师职责的条件和能力。一般应主持在研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近三年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等学术成果,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实验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并按时提供助研津贴,且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上一年度抽检时没有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5. 近三年(2021年至今)参加过研究生导师培训(校级培训或在研究生院备案的院级培训)。

6. 任职时间内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毕业。2025年招生导师的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二、招收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职称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入选学校2115计划的讲师,不受任职年限限制)。在课题、成果方面表现突出的高级畜牧师,可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职称须满足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

2. 近3年来(2021年6月-2024年6月)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研究性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动物新品种或饲料添加剂证书,以上成果共计1项(含)以上。

3. 近3年主持科研课题,且年度到位经费在10万元及以上。原则上,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须主持在研纵向课题。

4. 在2023年年度考核中,工作量完成度大于等于1,且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合格标准。

5. 有协助指导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经验(须已指导或合作指导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并体现在该生的学位论文封面上),以及具有协助本人指导硕士生的学术队伍。

三、招收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或是聘期内学校2115人才计划(青年新星A类及以上)的副教授/副研究员,或是聘期内学院青年英才计划(A类)的副教授/副研究员。

2. 受招生规模等因素限制,我院副教授/副研究员实行轮流招收博士生制度。未入选上述人才计划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可提出申请。

3. 近3年来(2021年6月-2024年6月),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研究性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动物新品种或饲料添加剂证书,以上成果共计3项(含)以上。

4. 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在研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及以上(以独立合同为准),且近3年(2021年6月-2024年6月)年度到位经费在20万元及以上。

5. 在2023年年度考核中,工作量完成度大于等于1,且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合格标准。原则上,副教授/副研究员如申请博导,年度工作量考核排名须在所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博导申请人(包含新增副教授/副研究员博导)中前75%。

6. 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有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经验(须已指导或合作指导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并体现在该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封面上),以及具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

四、导师资审流程

1. 导师申请(5月25日-5月30日)

导师申请环节须同时完成如下两项工作。

(1)系统申请

符合申请招生条件和要求的导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https://gmsadm.cau.edu.cn/logon),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请,点击“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进入系统申请页面,填写年度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步骤详见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操作指南(附件1)。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视为放弃导师资格。

基础信息填写提示:

为保证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师)“导师信息”中所属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一致性,招生相关学科信息将从“个人管理>导师信息”中读取。如导师需修改招生相关学科信息,请在“导师信息”模块中修改。

如同时申请学术型导师和专业学位导师,系统中“一级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领域”为必填项,详见下图。如下拉菜单无任何内容,请先在“个人管理>导师信息”模块维护。

相关材料上传提示:

a. “佐证材料”:请将发表论文首页或接收函,或科技奖励或发明专利证书(硕导须提供1项、博导须提供3项),合并为一个PDF文档,以“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姓名”命名上传至本系统。不用提交经费证明材料(如果无到账经费或账上经费不足的老师,请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入选学校315计划、2115计划以及学院青年英才(A类)计划且在聘期内的教师,按规定直聘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无需在系统上传佐证材料。聘期已满的315计划和学院青年英才(A类)计划的教师,如未入选学校2115计划,则需提交证明材料走常规审核流程。

b. “研究生招生资格申请表”:该项为学校系统内置选项,本院导师无需在此处上传材料。

(2)问卷星信息备案

1. 请各位导师于5月30日前点击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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